拍卖公告
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2023年2月7日9时,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,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1、房地产租赁权(租期以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为准),其中房屋4栋,总出租建筑面积:3142.8?,共用宗地面积2414.6?,地址:古塔区上海路三段35号,总起拍价:40万元/年租金。保证金:4万元。(4栋房屋可进行分租,租金按面积分摊)
2、房地产,其中房屋2栋,建筑面积分别为63?、116?,有证,砖木结构,用途为工交;国有土地使用权,面积:约400?,无证,地址:凌河区上海路六段23号,起拍价:70万元。保证金:7万元。
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(http://www.lngp.org.cn)。
二、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,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,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,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三、展示地点、展示时间、展示电话
展示地点: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
展示时间:2024年2月4日、5日8:30-16:30
展示电话:0416-8049098
四、特殊说明
标的一:
1、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,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。
2、承租期内水、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;房屋年久失修,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3、如因国家、省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,租赁合同自动终止,已付租金按月返还(不计息,不含拍卖佣金)。
4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(承租人)需支付拍卖佣金为:租赁合同金额×租赁年限×5% 。
5、本场拍卖会起拍价、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,委托人仅提供缴款收据;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,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,本次拍卖作废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标的二:
1、拍卖标的按实物使用现状、权益现状拍卖,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;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自行尽责实地调查、确认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等事宜,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地址、面积、结构、用途、使用现状、配套设施是否齐全/可用、权属证件、权利限制、能否更名过户及相关费用等各项事宜。
2、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,其外观、结构、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,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,拍卖人对房屋外观、质量问题、结构调整、固定装修损坏、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,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,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。
3、委托方委托拍卖的地产未办理产权证,过户过程中如需缴纳土地价款、土地出让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4、买受人负责更名过户等一切费用,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。
5、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,过户风险自行承担。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,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。
6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% ,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,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,本次拍卖作废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五、竞买人请于2024年2月6日16:00前(到账为准)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(或公司营业执照)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竞买保证金账户:
开户名: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
开户行: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
账 号:410100671210031
咨询电话:0416-8049098
办公地址: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-6-19号。
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0日